警企联动严打网络诈捐行为
网上捐款,究竟是为另一个家庭带来求生希望,还是助长了诈捐者的贪婪欲望?这样的迟疑与担忧,正在消解着社会的爱心善行,让本应得到大力倡导的互联网公益常常陷入一地鸡毛的窘境。
近日,中国慈善联合会法律顾问张凌霄接受《法制日报》记者采访时认为,对于网络诈捐,我们要做的是尽可能地堵住漏洞,而不是堵住那些真正需要帮助的人的求生之路。“对网络诈捐行为不能仅仅道歉、退款了事,必须要严肃追究其法律责任,只有把违法成本提高,才能更有效地遏制网络诈捐行为的发生。”
平台警方联手围剿多地诈捐人员落网
日前,自称身患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以及煤气一氧化碳中毒的唐某,因编造虚假信息被公安机关抓获,并以涉嫌诈骗罪被依法提起公诉。
自去年底开始,唐某以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、煤气一氧化碳中毒为由,在水滴筹平台发起筹款。这起筹款很快被水滴筹风控部门盯上了,通过对唐某的一系列调查后发现,唐某所披露的病历、身份等多项信息系伪造,求助文章的内容系抄袭平台某真实案例,预留的手机号则是网络虚拟号码。
水滴筹平台因此怀疑唐某存在网络诈骗的可能,依据平台用户协议中有关冻结的标准,随即冻结了唐某在平台上的已筹款项。其后,水滴筹工作人员主动赴唐某所在地——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报案,并向警方提供了相关材料。
通过对水滴筹提供的材料进行梳理及多方核实,乌鲁木齐市公安局达坂城区警方于3月15日依法对唐某刑事拘留。
唐某患病筹款的真相由此被揭开。据唐某交代,其多次利用虚假病历在互联网从事诈骗行为。2018年11月,唐某通过QQ群购买了一套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的假病历,在另一网络筹款平台上发起求助,骗取款项858元并提现。因未被人发现,唐某在水滴筹平台又故技重施。
6月17日,警方以唐某涉嫌诈骗罪向达坂城区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。7月13日,达坂城区检察院对此案提起公诉。
值得注意的是,这并非个例。水滴筹平台风控负责人告诉《法制日报》记者,平台已联合云南、福建、吉林、辽宁、新疆等多地警方对相关嫌疑人进行了专项打击。目前,涉案地区的嫌疑人均已落网,正在等待法律的制裁。
监管机制尚不健全诈捐违法成本过低
从诈捐者道歉退款到付出更大的代价,这或许是一个转向。
就在今年6月,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一女子称父亲有胃癌,众筹20万元,先后获得爱心人士在线捐款达235次。在未达到筹款目标时,筹款人就以急等钱续缴医院费用为由,提取了全部筹款8547元。
筹款后不久,当事人的微博被网友找到,发现其6月11日晚发布一条动态显示,“老公定了辆跑车,说是给我买的,婆婆听闻立马说:我连买个西瓜都舍不得。开50w的车,穿上万的貂,不舍得买西瓜,这是全世界最大的笑话了吧”。
而在此前一个多月,德云社相声演员吴某家人刚因为有车有房有医保还发起100万元筹款项目,陷入舆论的漩涡;广西省南宁市一位母亲去年在慈善平台筹得善款25万元救女儿,却被人揭露家中有多套房产、开奥迪车、经营餐馆;前年,广东省佛山市女婴洛洛重症住院,家人称无力承担医药费,在轻松筹平台发动筹款,筹到10万元善款。在洛洛不幸去世后一个月,她的父母却在朋友圈晒出了旅游、吃喝的图片,网友质疑善款被挪为他用……
在这些被曝光的诈捐事件中,结局往往都是以当事人道歉、退还善款而收尾。“大多是道德谴责,真正追究法律责任的,在媒体报道和网络传播中极少。面对极低的违法成本,和几乎可以不劳而获的可观收入,容易让人铤而走险,故意效仿。”张凌霄说。
在张凌霄看来,个人求助虽然没有纳入慈善法律体系监管,不受慈善法调整,但属于民法总则、合同法、刑法等法律的监管范围,如存在恶意筹款等行为,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。
但让水滴筹平台负责人更为关注的则是立案难的问题,“通常这类案件案值小、追查广,立案存在一定障碍”。
网络诈捐事件为何频频发生,漏洞究竟在哪里?张凌霄说,慈善法没有禁止个人求助,这是考虑到我国扶危济困的传统文化,也为真正需要的人保留了一条私力寻求救济的渠道。而通过互联网发起个人求助,无论是对求助人,还是进行赠与的公众,它的便捷性确实可以解燃眉之急,然而正是因为其先天优势,成为了一些不法分子眼中捞取不义之财的机会。
“个人求助的门槛低,规模大,网络平台审核甄别力量有限,家庭财产状况核查比对渠道非常匮乏,并不能保证所有信息的真实和准确性。”张凌霄说,在实际操作中,平台确实无法对于求助人的工资收入、房屋财产、车辆财产等个人或家庭资产进行真实性的核实,只能靠求助人自证。而要让网友自己去分析判断信息的真实性,恐怕绝非易事,公众并不具备专业的辨识能力,更没有对个人信息核查的权利。
据张凌霄介绍,在某些互联网电子商务平台上,我们看到甚至还可以购得医院诊断证明、检验报告单、雇人撰写大病众筹文案,对于网络个人求助,一条完整的黑色产业链已初现端倪。在尚未健全的审核机制下,网络个人求助中的信息公示环节往往就成了最容易攻破的漏洞,让诈捐者有机可乘。此外,监管责任主体尚不清晰、监管机制尚不健全、监管规则尚不完善,都让诈捐行为有了生存空间。
强化网络平台责任完善审核追责机制
如何织密防范网络诈捐的网?
近日,民政部对于诈捐行为再次表态:“民政部将引导平台修订自律公约,针对群众关切持续完善自律机制,动员其他开展类似业务的平台加入自律队伍。同时在个人求助的法律适用、医疗管理、网络监管、资金监管等方面,希望其他相关部门和我们共同研究,如何把相关活动规范好。”
2018年10月,爱心筹、轻松筹、水滴筹3家平台联合签署发布《个人大病求助互联网服务平台自律倡议书及自律公约》,健全事前审查、提款公示、在线举报等功能,建立求助人黑名单,强化信用约束。按照民政部的说法,有关平台遵照自律公约条款进行相关改造和调整,成效正在显现。
对此,张凌霄认为,要进一步明确和强化网络平台的责任。各网络平台应承担起更多的社会责任,加强行业自律。“保证每一笔赠与资金用在实处,能够对资金流向和用途有迹可循、有案可查、有疑可问,才能让善心安心。”
相关网络平台也已经在弥补漏洞的问题上积极行动。例如,2019年3月,水滴筹正式宣布上线“清流计划”,旨在联动内外部共同加强平台风控、打击网络黑产。据悉,自“清流计划”上线以来,水滴筹一方面加强了内部协作,从法务、风控、财务、技术、客服、安全监察等部门抽调骨干精英组成专项工作组,全面提升团队风控能力;另一方面,水滴筹不断加强外部交流合作、建立警企联动机制,内外联动形成合力,严厉打击不诚信求助行为。
据了解,在水滴筹平台,只要是求助人存在虚假、伪造等行为的,平台都会立即冻结筹款、终止项目、启动核查、协助赠与人依法维护权利,直至向法院起诉,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,积极配合有权机关进行调查处理。
“实际上,完善审核机制和追责机制,仅依靠平台自身也无法完全实现。”张凌霄认为,如何通过与相关部门和社会力量的通力合作,建立起一个互联互通的信息核对网络,并通过技术手段,为网络个人求助提供基础信息支持,建立一个更强的安全保障,是迫在眉睫的问题。
张凌霄还建议,有关部门应完善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,加快监管制度建设,对个人求助行为的信息公开、平台责任、资金监管等做出一揽子的具体规定,加大对不诚信行为的联合惩戒力度。而对于贩卖兜售虚假病历的行为,也应该加强源头治理,严厉打击,全方位、多角度地实施全力围歼。
值得注意的是,无论是个人求助还是个人募捐,个人要处理好善款使用及信息公开问题终究是比较困难的,在公信力方面存在极大的风险。“尽管慈善法并不禁止个人求助,但是这部法律意在引导社会公众,通过慈善组织做慈善。对公众而言,向合法正规的慈善组织捐赠善款,可以更有效地维护自身权益。”张凌霄说。